来生账

  • A+
所属分类:故事会2009年

来生账
  刘老好早年丧偶,无儿无女,亲戚朋友也很少,他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省吃俭用,小有积蓄。后来,刘老好认识了一个人,叫华癞子,是做建材生意的,这华癞子认识刘老好后就与他称兄道弟,关系好得像亲兄弟一样,逢年过节也来走动走动。刘老好家里下水管堵了,或是电灯线抽芯了,华癞子都帮他疏通更换。每次见面,华癞子一口一个“大哥”,喊得刘老好心里热乎乎的。
  有一次,华癞子来找刘老好,说:“我遇到了一件急事,想问你借4万块钱,这钱我一定会还……”刘老好还没等华癞子说完,就取出了4万块钱,放到华癞子的手上。于是华癞子立了个借条,上面写明半年后还钱,并当场签字盖了手印。
  半年后华癞子没来还钱,刘老好也不好意思去催,他是个老好人脾气,又从心底认华癞子这个兄弟,只希望华癞子主动还钱,抹不下脸上门讨账。
  一晃过了一年,华癞子的铺子关了,人也杳无音信,刘老好这才开始想是不是应该要一下账了,可打华癞子的手机却总是关机,而那段时间刘老好又正在办退休手续,和单位上有点纠纷,便忘了这事,这一晃又过了一年。
  刘老好退休后生了一场大病,一下就把积蓄花得差不多了,华癞子的那笔欠款这时对他就显得特别重要,于是他到处找华癞子,可还是连人影都找不着,更让人揪心的是华癞子的手机也停了,无奈之下刘老好上了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听他说了这事,一看借条,再一算日期,说:“老人家,这事怕不好办了,借款到期你没及时要,已经过了两年诉讼时效,法院也不能帮你追回这笔钱了。”
  刘老好一听,惊得张大了嘴说不出一句话来:“什……什么?只两年的时间,就过了诉讼时效?连法院也没辙了?”他请教了律师,也是这样说,不过律师给他讲了一个专业名词,叫“私力救济”,也就是说,公家不替他出面,他自己还可以继续找华癞子要账,即使华癞子一时不还,也可以要求他重新换一张借条,只要华癞子承认这笔账,就可以重新获得两年的诉讼时效,刘老好只要在这两年中再提起诉讼,法院又会受理了。
  终于有一天,刘老好找到了华癞子,可华癞子翻脸不认账了,说根本没借过刘老好的钱,那张借条是伪造的。刘老好这才明白华癞子为什么不生癞痢却叫癞子,原来是“赖账”的“赖”字,不是“癞痢头”的癞字,他赖的可不只是刘老好这笔账啊!
  这一下可轮到刘老好没辙了,他只好又去请讨债公司来要账,但是没用,华癞子是死活不肯还,刘老好气得大病一场,再也没好起来,他到死都想不通:好心借别人钱,白纸黑字打了借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咋过了两年,法律就不管了呢?华癞子赖账倒赖出理了?
  来生账
  刘老好出殡那天,只有一个弟弟来料理他的丧事,还有单位上的几个同事在场,光景十分凄凉,可出人意料的是华癞子突然来了,他在刘老好灵前上了一炷香,然后对着刘老好的遗像说:“大哥,我来看看你……”过了一会,他取出一大叠花花绿绿的“地府银行”发行的冥币交给刘老好的兄弟,说:“我还你哥的四万块钱来了,可现在真钱他用不着了,我就给他换成四百亿冥币,够他阴间用了,请他别再咒我了。”原来这两天华癞子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好像被什么东西死死地勒住了身子,抽不上气来,华癞子做贼心虚,他怀疑这是刘老好在“作祟”,听说刘老好死的时候眼睛都没闭上,嘴里念叨着,说是转世投胎也要把华癞子欠他的“来生账”要回来,“来生账”就是“勒身账”,所以华癞子才觉得有什么东西勒住身子抽不上气来。华癞子是个很迷信的人,就问别人这诅咒咋个才能解,有人告诉他说:“你只有买点纸钱到刘老好灵前烧给他,就当还他的钱,他才闭得上眼睛不咒你。”
  买纸钱也花不了几个钱,于是华癞子动心了,他先是偷偷去了刘老好的家,亲眼验证刘老好确是死了,人死账清,他也没什么顾忌了,这才买了冥币送到刘老好灵前,在灵前对刘老好哭诉。刘老好的弟弟挺机敏,他事先多了个心,华癞子一来,他就暗中安排人在旁边用手机录音、录像,接过冥币后并没有烧,他对华癞子说:“华癞子,我哥这4万块钱你该还我了,他无儿无女,我是他的继承人。你刚才在灵前对我哥说,你问他借了4万块钱,他多次讨债你都没还,现在你不想赖帐,要把钱还给他,这都是证明,还有你给我的冥币也是证明,证明你又重新认这笔账了,你要不还,我们法庭上见。”
  华癞子大吃一惊:“我没还他真钱,我还的是纸钱。”
  刘老好的弟弟说:“纸钱不能证明,但是你在灵前说的那段话就能足够表明你已经开始认账了。”
  这个官司法院不但受理了,而且法院最后判华癞子偿还刘老好的弟弟4万元。判决强制执行后,有人戏谑地问华癞子:“你平常做了那么多缺德事,赖账从不给人留把柄,那天怎么会良心发现要给刘老好烧纸钱呢?”
  华癞子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随口说了一句话,倒是挺富有哲理的:“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不做好事啊!”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第138条等有关规定,一般侵权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有人向你借了钱,写了借条,则必须掌握有效时间,你应当在立借据并确认还款之日起的2年内主张权利(讨债或诉讼),当然,2年以后如债务人依旧认账并自愿还债的,则不受2年诉讼时效的约束。故事中的“华癞子”从逃避债务到亲临刘老好灵前承认欠款,这是一种新的承认,诉讼时效则可以重新起算,刘老好遗留的债权也就重新获得了法律的保护。
   (题图、插图:谭海彦)
(作者:李兴春)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