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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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故事会2013年

  周致喜欢贪点小便宜,这天他去银行存钱。银行里人不少,周致只好慢慢排队。这时,他听到前边有个中年人对着柜台问:“存折不到期,能取钱吗?”柜面工作人员回答:“能,但得凭身份证,利息按活期算。”  那个中年人愣了一下,叹息说:“可惜了,只差两个月就到期了,两万块本金,差不多损失五百多块利息呢。”柜面工作人员见中年人决定要提前领取,就吩咐道:“你把身份证号写在存单背后。”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周致脑瓜一转,想,如能把这位老兄的存折买到手里,两个月后就能赚五百,这笔买卖划得来。想到这里,他也不排队了,径直向那中年人走去。  此刻那中年人正在存折上抄身份证号码呢,周致上去搭讪着说:“老兄,急等用钱?”那中年人说:“可不是,我妈生病住院,要交押金。”  周致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我倒有个想法,我买下你的存折,给你活期利息,再补偿你一百块钱,交个朋友,怎么样?”  中年人听了挺高兴,毕竟能多得一百块也是好的。两人当场做了交易,周致把钱付给中年人,把存折收过来,原来中年人叫李仁兴。  两个月眨眼就到了,周致知道,银行存单到期的那天,提取时不需要身份证,过了这天,存单又开始重新计息,去取钱又必须出示身份证了,所以,周致急匆匆去了银行。柜面工作人员接过存折,打起电脑来,不一会儿就听一声惊呼:“不对呀,这个存折已经被人挂失了。”  周致一听,吓了一跳,他知道事情严重了,赶紧去找李仁兴。此刻,他最担心的是对方不认这笔账。  周致找到李仁兴,李仁兴果然装疯卖傻,不承认有这回事,还倒打一耙,说周致捡到存折,昧着良心藏起来。这事折腾了几个月没结果,那天,周致正好碰到朋友王律师,就把这事说了。  王律师听完周致的叙述,就问:“那张存折还在吗?”“在,只是那上面是李仁兴的名字。”  王律师接过一看,还真看出点名堂。原来未到期的存折兑现,要在存折的背面写上存款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现在这张存折上,正写着李仁兴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这说明他有未到期就取款的意向。  王律师立即去了那家银行,一查录像,他心里有底了。  第二天,王律师找到李仁兴,亮明身份后,严肃地对他说:“根据银行录像和存折上你亲笔写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说明你有提前取款的意向。周致买下你的存折,而事后你利用他的疏忽,去银行挂失,现在周致准备以诈骗罪起诉你。”  李仁兴听了这话,有点懵了。原来那天他和周致交易后,回到家就把这事对隔壁的阿强说了。阿强是个鬼精灵,他出了个歪点子:“周致手里的存折,只要你李仁兴不认可,还是无效。如果你出面挂失,钱照样给你李仁兴。”  李仁兴一听两万块钱还能回来,当然不会反对,只是这事怎么操作呢?阿强说出了他的真正意图:“我陪你去办挂失,到时候分钱,二一添作五,怎么样?”  就这样,周致两万多买的存折最后又变成李仁兴的了。  现在李仁兴听说惹上官司了,心里紧张,很快就全盘托出。周致最终拿回了自己的钱。  律师点评:  《存折陷阱》故事要说明的法律问题,即“界定故事里李仁兴的行为是否触犯了刑法,触犯了哪个罪名”。李仁兴在前期的不正规交易时并非有欺诈恶意,事后的挂失尽管受他人蛊惑,但主观上已有了想占便宜的贪念,这样他的挂失客观上有了“诈骗”的故意。所以,如果李仁兴不及时交出这笔不该得的钱款,那么就构成了“诈骗罪”,情节严重者还要受到刑事处罚。

(作者:宗辉 来源:《故事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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