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故事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办的《金色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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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故事会2009年

中年人订一份《金色年代》——开启新生活的大门
  年轻人订一份《金色年代》——向长辈敬献一份爱心
  企事业订一份《金色年代》——向退休员工以示关爱“说说我与《故事会》的30年”征文
  在建国60周年大庆即将到来之际.《故事会》也迎来了一个特殊的时刻,自1979年复刊并将刊名改回《故事会》,至今已经整整30年。在这30年中,无数读者和《故事会》结下了不解之缘.还有数千位作者为《故事会》的成长付出了心血和汗水。
  为此.故事中国网举办“说说我与《故事会》的30年”特别征文,欢迎各位新老读者和作者撰文畅谈与《故事会》相伴的往事,文体、字数不限,可以只是一件小事,一个细节.或者一个未曾透露的小秘密,只要有真情实感即可。本次活动由新浪独家支持,优秀作品将在故事会新浪博客上发布。
  征稿时间:2009年8月25日-10月10日
  奖金设置: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奖金分别为500元、300元、1,00元、另设优秀奖若干,奖励《故事中国 ——30年来流传在老百姓心中99则故事》一书。
  投稿方式:1、登录故事中国网(www.storychina.cn)论坛,进入“《故事会》30年征文”专区投稿;2、发送邮件到storychina@gmail.com。第四届“梅陇杯”全国法律知识故事征文暨评奖启事
  
  为鼓励创作,更好地发挥故事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司法部法宣司、上海市法宣办、《故事会》杂志社在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决定举办第四届“梅陇杯”全国法律知识故事征文暨评奖活动。 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 评奖范围:1.2008年lO(上)至2009年12(下)发表在《故事会》上的法律知识故事;2.所有法律知识故事征文稿。 征文要求:来稿要符合口头文学特点,必须包含明确的法律知识点。尽可能依据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的案例或者可能发生的涉法事件进行创作,重点关注那些在日常生活中为人们所忽视或不易掌握的法律知识或法律程序。有关稿件的具体要求,请参考发表在《故事会》上的。“法律知识故事”。 奖项设置:本次评选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0元。 来稿请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地址以及邮政编码,并在信封上注明“法律知识故事征文”字样。本刊地址:上海市绍兴路74号,邮编:200020;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wulun@vip.sohu.net。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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